洛岚_随遇而安

头像by鲫鱼

过气搞笑写手。
三党,周弧。
cp混邪,请慎重关注。



今天的岚也很想吃火锅。
或者大早上去公园打一套太极。
或者养生。

为何物

是写给夜寒寒 @昼夜炎寒 《龙与少年》滴文评!拖了好久

呃呃呃有点儿胡言乱语…请不要打我(。





他的头发是银白色的,像是在冬日落了雪花,每每看见,我就有一些想法抑制不住的蹦出来,“我陪你白头偕老。 ”多么浪漫的银白色。

一开篇这种浪漫的情调便出来了。格瑞发色银白,是不会融化的积雪,是不会碎裂的冰川。这是一种浪漫的令人心碎的颜色,因为已经没有人能握着他的手,很认真很坚定地对他说:我陪你白头偕老。

他只得孤身一人。

他总是独来独往,也不经常出门。他的院子里种了一小丛金玫瑰,每天早上会出来给它们浇水。我有一次早上推开门,正巧撞见格瑞先生浇水的时候。

他本是风中漂泊的寒冷气流,夹杂着来自北方的锐气,可这时,那一切都被阳光柔化,整个人透着一股子温润,神色是我从没见过的温柔。我看不到他的眼睛,但那弧度不甚清晰的嘴角勾着一抹眷恋,又似惆怅。

金玫瑰,金玫瑰。这抹灿烂绚丽的如同朝阳的金色应该绽放在谁的眼底。

格瑞看着是冰冷的,骨子里头却依然是很温热的一个人,只是他把这一切埋藏在雪层之下,鲜少轻易示人。昂贵的温柔所能给与的人也有限,而最应该承受他的温柔的那个人却不在他的身旁。所以他只是保持着沉默,很温柔地去给花浇水,金色在阳光底下显得很耀眼很眩目,就像曾经的那少年人闪光的模样。

他依然在想他。就像他此时此刻就站在花丛里很快乐的笑,就像他从未离开过他的身旁。

也并非是毫无原因吧。我曾经看见格瑞先生给一个不相识的没有带血瓶的血族小女孩血液,帮矮人孩子把飞到高树上的的飞球拿下来。

我从心底相信他是一个好人。

他一直都会是一个好人,从前是,现在也一样。

对于他想要守护的东西,他必定义无返顾踏上征程。

可当我把目光集中在他眼睛部位的时候,我发现了些许不同。那并不是正常闭眼睛的状态,左眼皮微微凹陷——他的左眼被人挖走了!

我的呼吸窒了一刻——人们是如何敢干出这种事的?

我看着他取下了眼罩,露出了那片我一直好奇的部分。他的左眼并非受伤不可视,反而是好看的灿金色,只不过——是属于龙族的竖瞳。

我几乎能想象得到格瑞解下眼罩需要多大的勇气。这是横亘在他心里的一道伤疤,看似无害,却是触之即伤,所有的回忆都化作玻璃碎片,把探寻的手掌割得鲜血淋漓。他会看向那具龙的骸骨,这是一种很淡薄却痛之入骨的悲伤,沉重却无声,表面是风平浪静,内里是汹涌波澜。是钝器很缓慢却用力地、一下一下、凿在心底的伤痕上。而在那个时候,金发少年只是捧着他的脸,用仅剩的一只黄金瞳透过血污仔仔细细地打量他。

格瑞,格瑞。我把我的眼瞳赠予你,你要活下去……然后更好的去看这人间。

“我问过他。有潜力的人类有很多,为什么偏偏是我。”
“然后呢?他怎么回答的?”
“他说。因为你的眼里有一座花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当时瞪大了眼睛,因为我联想到了这句话的一种可能性。有一个大陆知名的吟游诗人曾说过一句话,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。
嘉德罗斯先生的潜台词可能是“你有潜力,同时,我在你眼底看到了与我同样的孤独,所以我选择了你”
         

你是孤独的人,我是孤独的龙。我们是宇宙中相隔数百光年的星球,直到一天我的光辉落入你烟紫眼底。我们在浩瀚宇宙里相遇。我很懂你,你也一样的懂我。因为我们都活在同样的世界里,因为我们同样的孤独。

"所以格瑞,来握住我的手吧。"

龙是最看重自己所有物的生物。
他们人类闯入了黑龙的地盘,还试图把宝物占为己有。这已经触及龙族的底线了,他们通常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企图侵占自己宝物的生物。

而格瑞,自然是嘉德罗斯万千宝物中最为珍惜的那一个。所以他咆哮,所以他动怒,所以他撕心裂肺。

但很可惜的是,那时候格瑞还不懂。

这就真的很令人难过。在你爱我时,我不明白,我不了解;在我想爱你的时候,却已经早就失去了这个机会。

龙的寿命比之人类是那样漫长。所谓『不可结缘』,还不就是因为害怕失去。当一个人类参与进龙的生活,他们一起度过的时光会永恒得在记忆的石板上留下痕迹,或深或浅。
不过一百年,人类死去,记忆伴随着泥土埋入地底。可龙却还惦记着当年那个人类,并将带着这份记忆再活不知道多少个年岁。树木一圈一圈的年轮,不是别的,全是孤独的刻痕。

而嘉德罗斯先生仍然选择了救下格瑞先生,选择了与格瑞先生『结缘』,结下这份不朽。尽管在一个世纪过后,他仍然会回到那个孤独的深渊,并且掉的更深。

因为所有事物都一样,在得到的同时就要做好失去的准备。 

嘉德罗斯是明白这一点的,可他仍然选择了拯救。死心塌地也好,冥顽不灵也罢,我就是想救你。就算是这段时光终要逝去,就算是此般流年终会干涸,我也要在所不惜的去救你。即使在我还活着的时候,你就已经轮回过几个百年。即使故事的最后只剩下我独自一个,至少你还会活在我们这些熠熠生辉无比鲜活的回忆里,活在我最明亮最温暖的回忆里。

我要救你。为了你,我甘愿再度承受孤独千年。

“他好像划开了谁的手腕,我闻到了血腥味。一片黑暗之中血腥味越来越重,他贴上了我的唇,把那血液一口一口渡给我。”

问世间情为何物,直教人生死相许。

爱情真是太奇妙的一个因素了,是充满变数的人生中一个永恒不变的常量。它让人变得勇敢,变得忘我,变得盲目,变得无所畏惧。这是盔甲,也是软肋,是苦涩浆果,亦是甘之如饴。

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,无谓结果,生死相依。

我终于也开始期待嘉德罗斯回来的那一天。他要很温柔很用力地抱住格瑞,在阳光下很大声地说我回来了!格瑞也很温柔地抱住他,说我知道。嘉德罗斯又仰了头亲他,格瑞,我爱你,你知不知道啊?而格瑞说我知道。然后他说,我也爱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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